杭州市三门商会组织机构(草案)
根据《杭州市三门商会章程》及有关制度规定,建议杭州市三门商会组织机构设置如下:
一、商会领导
1、会长(1名)
2、常务副会长(若干名)
3、副会长(若干名)
4、理事(若干名)
5、秘书长(1名)
6、副秘书长(若干名)
二、会员大会
会员大会是商会最高权力机构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2、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监事;
3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4、决定终止事宜;
5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三、理事会
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的职权是:
1、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2、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3、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4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5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6、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7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8、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
9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10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四、会长办公会议
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组成,秘书长列席会议。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是:
1、研究本会年度工作计划,每半年度的工作安排;
2、就本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做出研究,提交理事会决定;
3、审查批准本会组织变动和人事安排;
4、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,提交理事会审定;
5、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商会另设立常务会长办公会议,作为会长办公会议的常设机构,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组成,秘书长列席会议。
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是:
1、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、理事会的决议精神,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,制定工作目标、工作标准,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;
2、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;
3、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;
4、决定召开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,提出会议议程草案;
5、根据秘书处提出的建议,决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、聘用、解聘;
6、其它需要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宜。
五、秘书处
商会设秘书处,作为商会的日常行政机构。
六、顾问
商会设顾问若干名,邀请在各自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担任。